近日来在电视和报刊上,都用较大时段和篇幅报导和刊登了“节能灯辐射大”的议题,上海市照明学会理事长俞安琪与照明电器多名业内著名的专家讨论了这一问题,认为这一事态已明显偏离了节能灯辐射量的本来面目,必须得出来讲清这一事情的本来面目。
1、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俗称为“节能灯”,目前该产品电磁辐射方面的国家标准为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该标准(与国际CISPR15标准相同)中对节能灯的辐射干扰及传导干扰规定了明确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每年国家技监总局和上海市技监局对节能灯进行的监督抽查都包含这一内容。就节能灯的“辐射骚扰”指标而言,几乎没有不合格的情况。但是,这一标准是针对无线电骚扰对通讯及自动遥控系统对电磁兼容环境的需要而制订的。
2、照明电器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防护标准目前国际标准为IEC 62493:2009《照明设备对于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2013年2月起,照明设备出口欧洲,应满足这一标准要求。我国的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10年就开始了这一标准的翻译和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底完成了报批稿,已上报国标委,预计也将在今年得到批准并颁布及按规定时间实施。这一产业标准对照明电器产生的辐射的限值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对于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的测量距离是30cm。IEC 62493:2009标准对测量装置(导电球、保护网络、接收机)及其布置有明确的规定。基中对人的头部的防护要求限值是最高的,它是用一个模拟人头部的直径为30cm的球体,对节能灯规定在30cm的距离下测量辐射电磁场产生的感应电流的强度,不得超过该标准限值。但经过我们业内专家讨论评估,用该标准对目前市场上的节能灯进行测量,出现辐射超标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实际的测量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3、前期新闻报导中对节能灯辐射超标的评判标准采用的是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是1988年的标准,有很多内容用目前的科技标准来衡量已明显过时,也有很多不适用的,更不适用节能灯无线电辐射对人体伤害影响的判断。例如,GB 8702-1988中3.1.2和表3:“对于在0.1MHz-3MHz的频率范围,等效辐射功率小于300W,可以免于管理”。而节能灯的灯驱动电流的工作频率范围在30kHz~50kHz之间,根本就不适用于这一标准。另外,就无线电辐射对人体的危害而言,因为频率不同对人体的伤害不同,所以对各频率段都有“加权网络”,使最后评判结果符合实际的情况,如电视里播出的那样既无合格的测量环境,又不采用必须的加标网络,标准的适用性都搞错的测量结果,根本就不具有科学性。尤其是在“新闻晚报”2012年3月15日:A1叠08深度报导中(见附件1)写到“有市民发现,用检测仪器近距离接触节能灯时,显示数据达到几百伏/米甚至上千伏/米,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电场安全标准”。要知道,在目前顶级的电磁兼容专用的电波暗室内,用国际目前顶级的高频放大器,要人为模拟出几百伏/米~上千伏/米的无线电场强都不是件很容易实现的事。另外,在国内3月15日《新闻晚报》头版:“节能灯辐射惊人,远超电场安全国标。”“开灯瞬间发射电磁波高达上万赫兹“。节能灯工作频率普通在30 kHz~50kHz,开灯时可能达到100 kHz,也就是3万赫兹~5万赫兹。启动时10万赫兹,但频率与无线电辐射强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频率高不表明辐射强度大,我们的手机都工作在900MHz~1800MHz,几百万赫兹到千百万赫兹,这些记者知道这些后是不是要更大惊小怪了?采用高频(30kHz~50kHz)来点亮荧光灯管,而不用50Hz工频点灯,恰恰是一个很大的优点,灯工作频率高了,且调制波很小时,可做到输出的灯光无频闪,特别适合于对运动物体(网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的高效高质量的照明,并且采用高频点灯,在相同的功率下能使发光效率提高8%~10%,所以世界各国目前大多已接受高频电流驱动荧光灯的方式。
其实,就无线电波段的辐射量而言,手机的辐射远大于节能灯的辐射,并且手机在使用时,离人的脑部更近。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可是我们的记者对此不作求证,草率报道,实在是有违记者的职业精神。
4、我国已是节能灯的世界第一生产和出口大国,目前世界上85%以上的节能灯都产自于中国,其中大量的节能灯出口到各项产品技术壁垒最高,最齐全的欧盟和北美,前些年也造成了这些发达地区光源行业因缺少竞争力而纷纷转向中国。如果我国生产的节能灯真的具有显著的对人体的辐射伤害,这些地区早就会就这一点设立技术壁垒而找我国节能灯产品的麻烦,前些年欧盟的“反倾销”;RoHs指令”和美国的“能效”等壁垒的竖立那一个不是针对中国的照明电器的进入这二个地区的?但都没能阻挡中国照明光源的出口,说明我们的照明光源,包括节能灯质量总体是很好的。
5、“节能减排”已是我国目前的基本国策。国家已把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为考核各地方政府每年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中国再不推进节能,我们的能源供给将不能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已连续4年对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进行政府补贴推广,最近与世界各发达地区一样,推出了“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将在一定的年限内,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用低效的白炽灯,而进一步推进LED灯、节能灯和高频高效荧光灯及HID灯的使用,这是利国利民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决非不切实际的夸夸之谈。要说照明节能工作方面比较明显的不足之处是,目前对于荧光灯(包括节能灯)的废弃及无害化处理方面,我国的环境部门是做得很不够的,一方面大量的废弃荧光灯在普通环境下被打碎,造成汞的污染,另一方面,国有及民营企业世界一流的废弃荧光灯处理设备还处于严重“吃不饱”的状态,如何利用经济手段(例如: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再加有计划的投入,才能做到既节能减排,又保护环境,这一工作只能是政府环保部门提出并推动。
大量的“煤电”和“石油电”在产生温室气体的同时也同样生产有害的重金属排放,科学的推广节能减排是我们每个国民应有的意识。
有关这一议题,有很多人来问我,现在集中答复如下:
1、问:这一事情在网上已经流传了好几天了,你怎么才发表看法?
答:因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包括财政部、科技部)今年的LED高效照明产品的政府补贴招标截止日为3月19日,在这之前一段时期大量的生产企业要想进入这一政府招标企业名录内,我供职的机构“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和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负了很重的产品检验压力,使我无法分心做这一事情。
2、问:为什么你不用“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的名义而用上海市照明学会理事长的名义发这一微博?
答:因为我目前供职的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隶属于“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该院又隶属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发表言论时,受各种规定及因素制约,不免产生“犹抱琵琶半遮面”,无法把事情以大实话的方式讲清楚的情况,所以以上海市照明学会理事长的名义发这一微博,以实事求是的大实话向广大群众宣传这一问题的本来面目。
3、问:有关这一问题,已有不少专家对此发表过言论,你的观点明显与以前那些专家的不同,让广大群众到底相信谁的呢?
答:所谓专家,就是指在某个领域内有较长时间的深入研究,并且至今一直在不断地钻研的人,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各学科的分类越来越细,并产生了“隔行如隔山”的普遍情况,离开了本人专长的领域,那么专家就与普通人一样,就我所知,在“节能灯辐射大”方面发表“失实”言论的还没有一个是照明电器领域内公认的专家。
建议:大家都认真地去学习一下IEC 62493:2009《照明设备对于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即将颁布的国家标准)然后再发表有关言论。
4、问:据查“节能灯辐射大”的报导是上海“新闻晚报”和“上视”首先报导的,你为什么不直接找他们去发表你的观点呢?
答:因为上个月“东方卫视”曾有记者为节能灯汞污染和回收问题来采访过我,我也作了认真的回答,回答的出发点和内容完全是实事求是的,但是播出来时把其中最重要的内容都删除了,并且把我单位的名称也搞错了,写成了另一个单位。这些心态浮躁,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跟踪就想发表惊人新闻的记者身上已丢失了上海老一辈新闻记者科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作风,所以我不愿意再与他们打交道。其实作为一个上海人,我深爱着上海和“上视”,几乎每天看其6:00~6:30的新闻,我订的也是“新闻晚报”。我在网上发表这一言论的目的是提醒这些新闻媒体的领导,该管管手底下那些记者了。他们在3.15这个特别的日子,刊登这些失实的内容,可能他们的动机并不坏,但实际起到的作用不仅没为消费者维权,而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5、问:我国出口到欧洲、北美的节能灯的质量确实好,但是国内的节能灯质量是否比较差呢?
答:97年开始,从这么多年对节能的质量抽查情况来看,国内节能灯的质量状况确实比出口欧洲、北美的节能质量要差一些,主要表现在灯头的尺寸不准,互换性差;灯内三基色荧光粉中掺卤粉,光效差和灯的功率标得大,而实际测仅为标注功率的30%~50%,以卖出大功率的价格。但是,这方面是倒2:8现象,即20%的生产企业生产的80%的节能灯的质量是好的,另外80%的小企业生产的20%的节能灯的质量是差的,但无线辐射超标的现象几乎极少发生。
采用高频(30KHz~50KHz)来点亮荧光灯管,反不用50KHz工频点灯,恰恰是一个很大的优点,灯工作频率高了,且调制波很小时,可做到无频闪,特别适合于对运动物体(网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的高效高质量的照明,并且采用高频点灯,在相同的功率下能使发光效率提高8%~10%,所以世界各国目前大多已接受高频电流驱动荧光灯的方式。
其实,在无线电流段的辐射量而言,手机的辐射远大于节能灯的辐射,并且手机在使用时,离人的脑部更近,我们不必为节能灯的辐射多担心,今后的事实更将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