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第G/TBT/N/EU/35号通报,通报授权条例草案规定了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要求。该通报法规要求只有能效指数达到0.2以下的定向LED灯和定向荧光灯才能进入欧盟市场。该法规将于201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条例草案规定了以下四类电灯产品的能源标签要求:钨丝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LED灯,并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的责任。草案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光通量小于30lm的产品;
以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照明产品;
不在市场上销售的、光源产品的可见光范围在380~780nm范围内的产品;
安装在灯具内且消费者不能对光源进行更换的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
作为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一部分,主要目的不是照明的。
该通报法规要求只有能效指数达到0.2以下的定向LED灯和定向萤光灯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按能效指数EEI=0.2,代入公式算,LED球泡灯光效需要达到以下水平才能符合要求:
1、替代40瓦白炽灯通量等于600lm的LED球泡灯,光效需要大于64.76 lm/W
2、替代60瓦白炽灯光通量等于900lm的LED球泡灯,光效需要大于70.21 lm/W
3、光通量大于1300lm的灯具,不论电源是内置还是外置,光效需要大于74.92 lm/W
主要问题:
1。光通量30lm-1300lm时候,光通量越高,对发光效率的要求越高。
2。光通量大于等于1300lm,不论光通量多少,发光效率要求大于固定值74.92lm/W,即要达到75lm/w以上的发光效率。
3。对LED灯具,外置电源和内置电源描述不清楚,球泡灯一般都是内置电源,而灯管即可做外置电源也可做内置电源,如果是外置电源,如何计算没有说清楚。